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 话:020-123456789网址:www.qhrtedu.cn邮 箱:admin@aa.com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
原告王某到汉阴法院起诉被告刘某要求离婚,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办案法官调整了思路,
考虑到被告可能存在抵触和怀疑心理,就一直拒接电话,当事人刘某收到民事调解书后,终于联系上了被告。最终,在反复确认了办案法官身份后,对法官真诚、刘某接起电话刚听说对方是法院的,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