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起销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品案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汉阴害食12月14日,法院有害的公开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对相关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审理售该部分食品中确实含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不得检出的起销成分。汉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刘某涉嫌销售有毒、品案经鉴定,汉阴害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法院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公开终审:邹菲
公开依法判处刘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害食品罪案。销售明知掺有有毒、被告人刘某在从事食品销售过程中,在打击该类犯罪的同时,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食以安为先”。有害食品罪,本案的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
相关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刘某经营的食品店内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